【函轉】教育部112年12月25日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
主旨:
檢送臺中市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12月15日府授交運字第11203657232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12年12月27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2年6月17日府授交運字第1120163013號公告於同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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