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第5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主 旨: 「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第5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說 明: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4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704號函(影本如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