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為落實執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請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原函說明辦理,請查照。
主 旨: 為落實執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請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原函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6月30日社家障字第114000893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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