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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函轉體育署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有關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事宜」案。

主旨:公告教育部函轉體育署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有關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事宜」案。

說明:

一、依本部體育署110年3月11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07678號函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0年3月4日管制字第1105005366號函辦理。

二、貴校設施如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需求者,請於110年4月20日前,檢附遙控無人機區域提報表發文至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公告事宜。

三、隨函檢附本部體育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文及遙控無人機區域提報表各1份。

四、請本校各單位視實際需求依來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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