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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112年06月21日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

主旨:
檢送臺中市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2年6月17日府授交運字第11201630132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12年6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1年12月15日府授交運字第1110336316號公告於同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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