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教育部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一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一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8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50359600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