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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轉知「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事宜一案」申請相關資訊

主旨:
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3月4日管制字第1115005025號函辦理。
二、貴校設施如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需求者,請於111年4月20日前,檢附相關資料提送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公告事宜。
三、隨函檢附民航局函文及遙控無人機區域提報表(如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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