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教育部轉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有關使用遙控無人機執行公務應確實依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規定辦理公告一份

主旨:
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有關使用遙控無人機執行公務應確實依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10月21日標準三字第1115025629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局函文一份,如貴校有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需求者,請依該局函文說明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