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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112年6月30日轉知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

主旨:
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6月2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241913700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12年6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高雄市政府111年12月23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106135101號公告於同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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